留學輔導措施
三全教育中心於大二開設「國際學習」課程,以落實學生之英語檢定考試、外國大學之申請、大三出國修課科目之輔導及大三於國外生活、學習之追蹤輔導等等,學生大三出國期間,各學系將安排專任導師隨時進行線上輔導,同時透過「大三出國輔導通報系統」,掌握學生在海外之生活及學習狀況。此外,各學系也可透過大三出國學分的採認程序,對學生在海外的學習成效進行評估與追蹤。
一、大三出國輔導通報
三全教育中心網頁設有「大三出國輔導通報」系統,學生自大二開始即需依規定之通報項目於時限內完成各項登錄,大三出國期間需定期回報在國外修讀課程及住宿等生活情形,導師及家長均可透過系統了解學生自選擇留學學校至國外留學期間之狀況。
二、定期回報機制
(一) 出國前,同學需於大三出國學校登記時完成大三出國輔導通報系統內通訊地址、電子郵件地址及電話號碼等聯絡資訊,以利後續追蹤及聯絡同學。
(二) 如遇緊急事件,大三導師、系主任與學生可藉由手機及e-mail等方式聯絡,淡水校園校安中心(02)26215656轉分機2256(專線電話:26222173),為24小時聯絡電話,值班人員亦可協助通報。
三、提供出國留學參考資料
內容除介紹留學學校外,並涵蓋留學當地之食、衣、住、行、簽證、銀行開戶等各項生活安全須知,以及緊急聯絡方式等;返國後提供留學心得予學弟妹參考、擔任大三返國學校代表。
「大三出國」課程
一、三全教育所屬學系完成大三出國為畢業門檻,學系學生依規定三年級須留學一年,為確保學生如期完成出國規定,規劃必修課程「大三出國」,上、下學期各0學分,成績僅顯示通過/不通過。自110學年度起入學之本國籍學生起適用。
二、境外生得免出國,仍須依教務處規定得取得課程學分。
留學時程及注意事項
一、學生自行報考托福(TOEFL)或雅思(IELTS)
1. 大一升大二暑假報考,11月底前取得成績。
2. 繳交托福或雅思成績,12月開始登記留學學校,每生以1校為原則。
二、大二上學期:申請留學學校
1. 修習「國際學習課程」,以了解大三出國流程及學長姊經驗分享(登記選校前)。
2. 由指定姊妹校中,擇定一所留學學校。
3. 辦理學校登記,每所學校限制登記名額(名額依每學年之規定)。
4. 學生依留學學校網站規定進行申請。
5. 依留學學校輔導老師之進度進行相關事項。
6. 未於截止日期前完成登記的同學視同延後出國,由三全教育中心寄發家長通知信。
三、大二下學期:4~6月獲得入學許可
1. 由學系收件截止日前收集需寄送紙本申請資料。
2. 確認機票、住宿、簽證事宜。
3. 輔導老師提供聯絡資訊,準備留學事宜。
四、辦理簽證及役男出國手續
1. 獲得入學許可後,自行辦理簽證。
2. 自行購買機票。
3. 役男於5月底前填寫役男出國資料調查表。
!!役男出國前由本校函請各相關縣市兵役單位辦理役男出國手續。役男應於出國前持核准公函及 護照,前往兵役單位加蓋出境核准章,且於一個月內出境,並依規定期限返國!!
五、學生於大二申請留學學校至大三出國期間,均須隨時更新「大三出國輔導通報系統」,俾
師長及家長瞭解學生出國前準備及出國後生活、學習情形。
六、辦理本校註冊相關事宜
1.學生於大三出國修習期間,除繳交各該留學學校學雜費外,仍應在本校辦理註冊手續,並繳交本校1/4學雜費。交換生須繳交本校全額學雜費。
2.繳費後,出國生之國際學生證由學生自行保管,俟回國後補蓋註冊章;亦可於當學期委託他人加蓋註冊章。
活動訊息
113學年度大三出國輔導辦理活動--共23場
附件--113學年度大三出國輔導活動